美國最高法院周一 (29 日) 拒絕聽取馬斯克 (Elon Musk) 的訴狀。馬斯克申請駁回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達成的證券欺詐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該和解協議限制這位億萬富翁商人有關其電動車公司特斯拉 (Tesla)(TSLA.US) 的公開言論。
法官駁回了馬斯克對下級法院維持 2018 年和解協議的裁決提出的上訴。馬斯克之前在社交媒體上表示,他已「獲得資金」將特斯拉私有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一項法律訴訟中指稱這項聲明是虛假和誤導性的。
後來馬斯克同意和解,解決了 SEC 指控他欺騙投資者的訴訟。根據協議,馬斯克和特斯拉各支付 2000 萬美元的罰款,而他則放棄了公司董事長的職位。馬斯克還同意讓一名特斯拉律師預先審核他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的一些貼文;該社交媒體平台推特後來被馬斯克收購,更名為 X。
馬斯克後來尋求終止預先審核授權,他的律師在法庭文件中聲稱這是「政府強加的霸王條款」,相當於對他的言論進行非法的事先限制。
2022 年,美國曼哈頓地區法官利曼拒絕了馬斯克的請求。2023 年,位於曼哈頓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維持了這項決定。
第二巡迴法院表示,馬斯克選擇允許封鎖他的推特貼文,因此無權重新審視此事,「只因為他現在改變了主意」。第二巡迴法院去年駁回馬斯克重審此案的請求,促使他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馬斯克的律師辯稱,SEC 無權將「禁言規則」作為和解的條件,他們認為該規則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政府言論自由限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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