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卓朗科技公告,公司及王志刚、张坤宇、昝英男、谷艳秋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至2024年4月30日才与年度报告同日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规学习,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