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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房》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 碧桂园(02007.HK)及杨惠妍等高管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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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02007.HK)公布,公司及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及联席主席莫斌及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於近期收到上交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原因是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於2023年8月至12月、2024年1月至6月、2024年7月至12月存在债务逾期情形。

上交所分别对公司、杨惠妍、莫斌、伍碧君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及该等人士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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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表示,监於相关违规乃由於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形,并非因相关人士怠於履职尽责,因此董事会认为无理由对杨惠妍、莫斌、伍碧君的诚信及能力存疑,其三人继续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为合适。

碧桂园还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将严格遵守债券资讯披露要求,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h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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