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和嘉控股(00704)宣布,公司於6月17日交易时段後,收到由信达香港法律代表所发出的第2份法定要求偿债书,当中要求公司於第2份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之日起计21天内,支付(1)未偿还本金2亿元;及(2)截至2024年6月17日之利息8085.861万元及此後每日利息8.7万元,否则信达香港或可能会提出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
截至公告日期,信达香港透过一间全资拥有的子公司持有合晋可转换为普通股之优先股,而合晋拥有公司控股股东顺旺100%的股权。
公司正就此寻求法律意见并正评估会否对公司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与信达香港进行商讨以期达成友好解决方案。公司将适时或根据上市条例就法定要求偿债书作进一步公告。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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