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关於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优化购房落户手续,家庭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办证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
通知提出加大对新城区支持力度,统筹推动新城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各相关区、市直相关部门集中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支持新城区重点区域发展。在12月31日前,购买新城区特定商品住房项目的家庭,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购房消费券用於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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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调整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在武汉市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家庭,办理新购一套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住房。
通知亦提及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差别化分级管理,加大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融资协调力度,对符合白名单条件的合规房地产项目应贷尽贷。(c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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