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发布通知,调整个人在广西购买首套及二套住房的契税徵收税率,均自去年12月起执行。通知显示,对个人在广西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徵收契税。对个人在广西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徵收契税。(t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