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於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包括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支持又提又贷、支持代际互助、支持由租转购及支持租房提取等六大内容。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50%。即由现行的单人6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双人100万元,提高至单人90万元及双人150万元,基本实现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覆盖除首付款金额外的剩余购房资金需求,减轻购房负担。(t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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