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國泰君安與海通吸收合併後續事宜繼續。富國基金、海富通基金公告稱,經證監會於1月17日出具批覆核准國泰君安吸收合併海通證券。自此次吸收合併交割日(3月14日)起,合併後的國泰君安承繼及承接海通證券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海通證券所持富國基金、海富通股權亦歸屬於合併後的國泰君安,即核准國泰君安成為富國基金、海富通基金的主要股東,對國泰君安依法承接富國基金1.44億元出資(佔註冊資本比例27.78%)、承接海富通1.53億元出資(佔註冊資本比例 51%),均無異議。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