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ST華通5月12日公告,公司相關人員於近日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公司2018-2022年年度報告商譽有關情況存在虛假記載,虛構軟件著作權轉讓業務或提前確認收入導致2020年、2021年年度報告及業績承諾説明存在虛假記載。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時任董事會祕書兼副總經理嚴正山、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邵恆、總經理謝斐、時任董事會祕書兼副總經理酈冰潔、時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王一鋒、時任董事會祕書周宓、董事會祕書兼副總經理黃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