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萬凱新材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在定期報告中僅披露期貨端單邊投資收益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情況,未完整披露對應現貨訂單盈虧情況,部分募集資金專户開户未審議,短期閒置募集資金理財金額超審議額度。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規定。公司及相關人員將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整改,並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