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中國足協換屆籌備組原副組長、中國足協原秘書長劉奕受賄一案,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宣判,對劉奕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360萬元人民幣,依法追繳其受賄所得財物,並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ST)#劉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