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陜西省寶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寶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李鵬新利用職務便利,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ST)#李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