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天津市委原常委、組織部原部長周德睿嚴重違反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周德睿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3月通報,周德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他政治意識淡漠,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政績觀錯位,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搞迷信活動,在政治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操辦生日宴﹔組織原則缺失,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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