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促進民間投資的通知稱,對需報國家審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鐵路、核電、水電、跨省跨區直流輸電通道、油氣管道、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和儲運設施、供水等領域項目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通知提出的13項舉措並提到,引導民間資本有序參與低空經濟領域基礎設施建設。在商業航天頻率許可、發射審批過程中,一視同仁對待民間投資項目,優化衛星通訊業務准入政策。加快公布向民營企業開放的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清單並動態更新,積極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
通知提出,進一步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對超過400萬元人民幣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嚴格按規定預留該部分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鼓勵地方政府結合實際進一步提高預留份額。鼓勵採購單位將對民營企業的合同預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額的30%以上。
同時,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對符合條件民間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發揮引導帶動作用。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條件的重要行業、重點領域民間投資項目,補充項目資本金。
此外,持續落實好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併購重組「綠色通道」政策。積極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
(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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