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中證監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證監紀檢組原組長王會民,涉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經查,王會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擅權妄為,違規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縱容默許親屬,對家人失管失教,大搞利益交換,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上市、定增融資、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會民被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2014年1月,王會民進京任職,調任中國證監會黨委委員、紀委書記;2015年12月,任中央紀委駐證監會紀檢組組長,至2019年卸任。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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