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遠洋集團(3377.HK)在港交所公告,香港法院將決定是否批准香港協議安排的呈請的實質聆訊原定於2025年1月24日上午10時正(香港時間)召開。根據香港法院作出的指令(按照遠洋地產(香港)就延後香港協議安排批准聆訊的申請,該申請基於英格蘭法院尚未就英國重組計劃作出裁決),於2025年1月24日的香港協議安排批准聆訊已被撤銷,並延期至2025年2月19日上午10時正(香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