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主要目標是:到2027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質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台階。國家糧食安全根基更加穩固,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升,確保人民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鄉村產業更加興旺,實現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鄉村更加生態宜居,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更加完備,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升;鄉風文明持續提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傳承發展,農民綜合素質全面提高。
規劃指出,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作為現代農業建設的首要任務,提出要統籌做好糧食市場化收購和政策性收儲,完善儲備體系和制度建設,優化生豬、棉花及食糖市場調控機制,加強應急保供能力建設,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力度,加快核心種源技術攻關,培育大型種業企業。同時,要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逐步把具備條件的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農田,加快大型高端智能農機和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等農機裝備和關鍵核心零部件研發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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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並提出,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人地錢掛鉤」政策,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及集體收益分配權,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規劃還提到,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做好與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序銜接,依法糾正撂荒承包地、破壞耕地生產能力等行為。(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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