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深交所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破產重整等事項(2025年修訂)》的通知。上市公司實施預重整、重整、和解、破產清算期間,原則上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不停牌,上市公司董事會或者管理人認為確有需要的,可以向本所申請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二個交易日,確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五個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