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浙江證監局發佈對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決定,公司於2025年8月26日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2021-2024年期間年度報告的部分財務數據進行更正,其中涉及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投資收益等科目。上述事項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關報告財務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蔣國平、沈星虎、李琰、肖衛紅、張禎穎、沈錫飛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