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丨雲鼎科技(000409.SZ) +0.030 (+0.247%) 公佈,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山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雲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雲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張虹、郭長洲、李清華、黃新才:經查,公司2015年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山東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山東泰德”)部分貿易業務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導致公司2015年年度報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張虹、時任總經理郭長洲、時任財務總監李清華、時任副總經理兼山東泰德時任董事長黃新才,對上述違規行為負責。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雲鼎科技、張虹、郭長洲、李清華、黃新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你們應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公司應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