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士機構國際(00367.HK) -0.005 (-1.389%) 公布,已於香港正式收取獨立第三方以現金支付之代價5.38億港元(其中約1.93億元已正式支付予銀行,以悉數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而出售事項已於今日(17日)根據買賣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完成。出售事項完成後,目標公司不再為公司之附屬公司。
莊士機構國際早前公布,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香島37投資有限公司」已有條件地同意向買方出售銷售股份及銷售貸款,代價估計不多於約5.385億港元。
集團透過目標公司將香島道37號地盤重建為四幢獨立屋,並於2009年4月取得佔用許可證,而該物業為其中一幢。其餘三棟獨立屋已由集團於2010年至2011年期間出售,總代價約為13.38億元,若以集團產生的歷史總成本計算,則有關出售收益總額約為10.98億元。該物業之歷史收購及發展成本約為1.13億元。該物業之總面積約為11,620平方呎(包括房屋面積、有蓋停車場面積、花園面積及私人泳池)。該物業一直由集團持有作為投資物業,並在重建後於過往年度出租予多名獨立第三方,目前處於空置狀態。(hc/da)(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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