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通知》,將人才納入保障對象範圍,並積極支持符合條件人才申購保障性住屋。另外,符合《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條件的A及B類人才,可享受商品住屋預留房源支持,預留房源數量不逾當期准售屋源總量的20%。該文件由今日(29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為5年。(j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