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ST有棵樹公告,公司於2024年2月19日收到債權人深圳市圓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簡稱“申請人”)送達的告知函,申請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已嚴重資不抵債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長沙中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同時申請先行啟動預重整程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長沙中院啟動預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請的文件,申請人的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後續是否進入預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